飛龍世紀物流公司新增加2臺中港危險品運輸車輛,目前我們有接到不少關于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咨詢。這里,我們對其中幾個比較常見的問題進行詳細解答,希望對有需要的貨主朋友有所幫助。
如果您有香港危險品車運輸需要求,歡迎聯系我們。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1.進口危險化學品需要哪些單證?
根據《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進口危險化學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報關時,填報事項應包括危險類別、包裝類別(散裝產品除外)、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編號)、聯合國危險貨物包裝標記(包裝UN標記)(散裝產品除外)等,還應提供下列材料:(一)《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符合性聲明》;(二)對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產品,應提供實際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名稱、數量等情況說明;(三)中文危險公示標簽(散裝產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數據單的樣本。
危險公示標簽(我國又稱為安全標簽)是指用于標示化學品所具有的危險性和安全注意事項的一組文字、象形圖和編碼組合,它可粘貼、掛拴或噴印在化學品的外包裝或容器上。
2.進口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入境口岸實施檢驗嗎?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危險化學品檢驗監管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29號):對進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批批“審單驗證+口岸檢驗或者目的地檢驗”模式,根據進口危險化學品屬性和危險貨物包裝類型設定檢驗作業環節(地點)和比例。
3.對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海關有什么要求?
根據《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對出口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應按照海運、空運、公路運輸及鐵路運輸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規定、標準實施性能檢驗和使用鑒定,分別出具《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