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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流:“中轉易”擴展至越南及尼加拉瓜
香港海關發出通知稱,9月1日起將自由貿易協議中轉貨物便利計劃擴展至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往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貨物,以及由塞爾維亞經香港中轉往內地的貨物。
“中轉易”的服務范圍原涵蓋內地與貿易伙伴所簽訂的20項貿易協議下、涉及68個經濟體經香港中轉北行至內地的貨物,以及7項貿易協議下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南行往臺灣、南韓、新加坡和澳洲的貨物。
計劃擴展后,本地貿易商即日起可為內地經香港中轉至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貨物,以及由塞爾維亞經香港中轉往內地的貨物向香港海關申請中轉確認書,以享有《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或《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議》、《中國─尼加拉瓜自由貿易協議》和《中國─塞爾維亞自由貿易協議》下提供的關稅優惠。
香港海關表示,會積極擴展“中轉易”的服務范圍,便利更多經香港中轉的貨物可享有相關的關稅優惠,鞏固香港作為貨運物流樞紐的領先地位。
飛龍世紀物流專業做內地與香港物流運輸,了解到申請“中轉易”所需的證明文件如下:
1.有關貨物進出境之全程提單;
2.有關貨物之產地來源證;
3.有關裝箱單(只適用于散裝貨物或需要拆并/重新包裝的貨物);
4.有關貨物之貨主授權書 (如適用);及
5.其他有關載貨之證明文件(如適用)。
企業只須于首次申請“中轉易”時,填妥“公司登記表格”及提交有效商業登記證副本,即可登記成為注冊公司。已成功注冊的公司于往后申請時只須填上商業登記號碼及驗證碼以核實身份,而無須再填寫公司數據或提交商業登記證副本。